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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系列讲座|张延来律师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人物介绍

   张延来,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具有法律和计算机双专业学科背景,执业以来完全专注于互联网法律实务工作,担任数十家知名一线互联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多个代表性互联网诉讼案件,并多次参加了网络相关的立法工作。



   2019年10月16日早上8时,张延来律师的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404正式举行。此次讲座的主题是“微信小程序案与OPPO刷机案实战分析”,由网络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立梅教授主持,参与的同学有2018、2019级的全体网络法学硕士研究生。讲座开始,张延来律师跟同学们强调要抛开已有的判决,不仅要从被告的角度,而且要从原告的角度去思考相关实务问题。

   张延来律师首先对微信小程序、小程序的技术特点以及其接入微信的流程作了简要介绍,并将小程序与百度搜索引擎和一般网页浏览器做了类比。小程序不同于搜索引擎,后者可以在获知侵权信息时对其采取屏蔽和断开链接的措施,但微信小程序目前只能采取删除程序的手段;小程序在技术特点上与网页浏览器更为相似。上述论点实际上也是微信小程序是否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关键,就此问题张延来律师引入更深层次的思考,例如,避风港原则是否适用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云计算、域名、区块链、操作系统、电信等底层基础服务提供商等是否适用“避风港”以及为何避风港有向硬件服务渗透的泛化趋势等等,这些问题也引发了同学们和张延来律师的热烈讨论。

   讲座另一部分内容是刚刚一审判决结束的“OPPO刷机案”,张延来律师也是此案的代理律师。在对案情和刷机的技术背景作了简要的介绍后,张延来律师就刷机的商业动机、手机生产厂商的商业模式作了详细独到的分析,并就此案向在场同学们再次提出了许多值得探讨研究的问题,包括了手机厂商内置应用和广告的合理合法性、刷机公司的服务是否提升了用户体验以及刷机公司自行开发系统刷机是否可行等问题,在听取了同学们的回答后,张延来律师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并强调这些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

讲座最后,张延来律师强调,互联网现已完成了从单边市场到多边市场的转变,中游的平台一方面与下游用户进行交易,另一方也存在和上游服务商的交流,刷机厂商的行为实际上是切断了市场上游和市场中游的联系,将其中的利益截流到自己手中。这一经济学原理有助于我们对很多网络法律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上午11点50分左右,讲座圆满结束。

   法律的目的在于解决实务问题,张延来律师的莅临使同学们得以实际接触到网络法最前沿的实务信息。讲座中,张延来律师不断引导同学们思考,提供了许多新颖的审判视角,使得同学们对网络法实务判决以及整个互联网生态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撰稿:网络法学2019级研究生 王金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