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在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捷的同时,也为各种侵权行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而这些电子化的侵权证据取得,则更加依赖新型电子存证手段。为了全面展示电子存证在侵权案件中的应用以及司法实践中认定电子存证有效性所考查的维度,同时发现现有存证模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现有存证模式的反思,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模拟互联网法院联合组织本次以“网络电子存证”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
一、模拟案情简介
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在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热播期间,被告通过其所有并运营的移动应用程序向不特定的网络用户提供此剧的资源下载、搜索链接以及播放服务,严重侵犯原告的独播权。
原告公司通过国内几款主流的电子存证工具,将原告对涉案视频的权利凭证、侵权视频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内容进行了取证,并将其作为证据向模拟法庭提交,原被告双方将围绕证据的存证方式、时间来源、证据篡改与否、权威机构的背书有效性等方面展开充分的质证与辩论,最终由模拟合议庭以及专家评审给出专业意见和评论。
本案纯属虚构,仅限教学讨论。
感谢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法务中心对取证环节的大力支持。
二、模拟庭审参与人员
审判长 王江桥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审判员 于 冲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副教授
翟远见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 副教授
书记员 林毓捷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1701班
专家证人 许晓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人
原 告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被 告 刘 杰(化名)
模拟庭审代理人:
张延来、麻 策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
糜志彬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王 捷 优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三、开庭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明法楼405模拟法庭
四、庭审时间
2018年5月25日(周五)上午9:00-12:00